同一維度下閱讀差異;歷史文獻標籤不表示預測效度。| 比較維度 | 數字卦與先秦筮法 ↗ | 龜卜與骨卜 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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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知識譜系 | 卜筮與象數根基 | 卜筮與象數根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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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需輸入 | 出土材料圖版、數字組合、研究釋讀 | 拓片、釋文、著錄號及斷代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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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推演結構 | 不同材料把筮數與方位、人體、事項或卦位配合;清華簡《筮法》提供了較完整的表格和判斷結構,但不能代表所有先秦筮法。 | 卜者在甲骨上鑽鑿或刻槽,灼熱後讀取兆紋。晚商卜辭可記錄日期、貞人、命辭、占辭與驗辭,使問題、判斷和結果進入同一檔案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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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形成期 | 商周至戰國 | 史前先例;晚商王室制度成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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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證據標籤 | 出土確證 · 文獻可證 | 出土確證 · 文獻可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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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典籍線索 | 清華簡《筮法》 / 楚地卜筮祭禱簡 / 商周數字卦器物 | 殷墟甲骨卜辭 / 《周禮·春官》 / 《史記·龜策列傳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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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爭議與邊界 | 數字卦不必全部屬於今本《周易》,也不能據形似圖案證明史前已經存在完整八卦系統。 | 不能把甲骨卜直接稱為《周易》占法;古代讀兆規則只可部分復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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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可研究的問題 | 數字組合轉寫成陰陽爻時用了哪些假設? | 同一版面中,命辭與驗辭如何區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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