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SESSMENT & CREDENTIALS

能力有範圍,評價有尺度。

認證設計關注知識理解、方法執行、解釋能力與實踐倫理。每一項結論都應對應明確的能力範圍、評價標準與責任主體,保留複核和獨立申訴的空間。

制度方案 / 2026.09課程路徑、評價標準與治理安排為建設方案。開放時間、責任主體和生效版本將隨具體項目公佈。

01

學習記錄與能力評價

01

課程結業

記錄參加的課程、學時、完成的學習任務及課程提供者。結業記錄適用於對應課程。

02

獨立能力評價

依據公開標準審查知識、程序和倫理能力。培訓記錄是申請材料之一,考評結論獨立作出。

03

身份與聘任

會員、捐贈者、合作方與研究聘任各有獨立條件;任何身份均不直接替代能力評價。

02

F / S / P / T 評價範圍

F · 基礎知識
評價術數史、基礎概念、來源辨析、證據意識和倫理知識。範圍不延伸至全科諮詢。
S · 專項方法
在列明的術式、版本或流派範圍內,評價程序復原與解釋能力。
P · 規範實踐
評價服務範圍、知情溝通、案例記錄、隱私與風險識別。持續有效狀態需滿足監督要求。
T · 教學能力
評價課程設計、表達、學習反饋和評分一致性,並註明教學學科範圍。
  • 本認證框架描述內部能力評價,不構成政府執業許可、學歷、學位、職稱或對預測結果的保證。
03

考核設計

擬議評分由四部分組成。正式考試鬚髮布適用標準、樣例任務、通過條件與倫理底線,允許合理便利申請。

30%

知識與理解

解釋關鍵概念、材料出處、歷史語境與適用範圍。

30%

程序與案例

完整呈現操作步驟,比較解釋,分析錯誤與反例。

25%

口試與溝通

回應質詢,說明限制,向非專業讀者清楚表達。

15%

倫理與資料

處理知情同意、隱私、利益衝突和高風險情境。

04

評價獨立性

  • 任課教師不能獨自決定自己學生的認證結果;重要判斷需獨立複核。
  • 招生與銷售不參與評分及認證決定,考官報酬不與通過人數掛鉤。
  • 符合條件的外部學習者應獲得同等申請渠道。
  • 申訴交由未參與原決定的人員處理。
05

證書記錄與持續監督

01

簽發信息

法律簽發者、編號、顯示姓名、能力範圍、標準版本、簽發日期及適用有效期。

02

持續發展

P / T 擬採用三年監督週期,每年約 20 學時持續學習,其中至少 6 學時為倫理、資料與方法更新;以生效標準為準。

03

狀態變化

區分有效、到期未續、暫停、撤銷與主動退出。到期記錄與紀律處分分別說明。

MANTIC ARTS

諮詢評價框架

JesunsWu@gmail.com